加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等相关领域的科学研究和无人机巡检、线路融冰除冰、道路除冰除雪等技术装备研发推广,提升灾害应对科技含量。
6 预案管理
6.1 预案编制
6.1.1 本预案由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负责组织编制,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预案实施过程中应结合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处置情况,适时开展应急预案评估工作,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修订完善。
6.1.2 有关部门和单位可根据实际制定落实本预案任务的工作手册、行动方案等,确保责任措施落实到位。
6.1.3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明确组织指挥或统筹协调机制、监测预警、信息报送、行动措施、队伍物资保障等内容;省级预案报应急管理部备案,抄送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
6.2 预案演练
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协调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成员单位制定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演练。
6.3 宣传与培训
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加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科普宣教和培训工作,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应急预案和灾害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保险常识,加强对责任人和抢险救援救灾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全社会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6.4 责任与奖惩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压实责任,严格落实任务要求,对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过程中表现突出、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6.5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6.6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