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福建省漳州市在全国率先推行林业地票改革,以地票配合林票,实行集体林地“三权”(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股份化、证券化,进一步明晰集体林地“三权”边界,落实“三权”权益。同时,让国有林场发挥优势,对集体林地进行规模化造林和多种经营,并通过金融配套措施,让地票、林票可融资、可交易、可变现,激活一池春水,打开了集体林区多方共赢新空间。

漳州市南靖县林区。漳州市林业局供图
林区部分低效毛竹林亟待改造提升
据漳州市林业局相关人员介绍,近年来该市部分集体林区出现了一些新问题,主要表现在:农户的碎片化林地不利于规模化生产经营;集体林地的所有权被淡化,部分村集体收入减少而陷入“空心化”;部分林地长期出租,森林经营效益不断提升,而村集体和村民却无法从固定的地租中获得财产性增值收益;部分毛竹林出现“低效化”,甚至面临荒芜失管。
漳州市南靖县南坑镇镇长杨志强说,全镇初步摸底有4.11万亩低产低效毛竹林,占全镇林地的1/5。调取详细资料显示,该镇南塘村、南坑村和村中村共有17397亩毛竹林地,其中一共流转了1209亩,剩余16188亩处于半荒或全荒状态。
“目前竹子不值钱,砍一天竹子赚的远远不如出门打工挣得多,有的时候还不够支付伐竹的工钱,所以村民对毛竹林经营管护失去了兴趣。”南塘村村民刘文水告诉记者。
上述3个村的村支书均表示,即使流转出去的毛竹林地,很多也“没经营好”;而留在村民手中的毛竹林地,村民单家独户也没有足够的人力财力进行相关地块树种改造提升。
南靖县林业局局长庄忠鹏说,“没经营好”和“不善经营”两种情况在南靖县较为普遍。
漳州市林业信息中心主任刘鹏认为,从更深层次来看,目前漳州地区集体林地“三权”分置不清、权益不均、变现不易等问题已成为制约林业发展、林农增收的“瓶颈”,亟须通过深化改革加以解决。
以“两票”破解“三权”分置
2022年4月,漳州印发全国首张林业地票、全市首张林票,并对地票、林票进行了定义:地票,指村集体(含林农)以提供林地方式入股参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合作造林或经营现有林,并由国有企事业单位按村集体所提供的林地折算投资份额制发的股权收益凭证。林票,是指国有企事业单位与村集体及成员,或其他投资人,以林地经营权入股或出资方式参与合作造林或经营现有林,由国有企事业单位按出资入股折算投资份额制发的股权收益凭证。
刘鹏介绍说,在持续放活集体林地经营权的基础上,漳州此轮深化“林改”将着力点放在巩固集体林地所有权和承包权。强调林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承包权属于村民,经营权可以流转。村集体和林农作为林地所有权及承包权人持有地票,负责经营者持有林票。地票、林票必须分开,地票强调安全性、稳定性,林票重在吸纳社会资本,强化其流通便捷性。地票只能在村内交易,发行主体不能回购地票,旨在将土地所有权承包权收益牢牢锁定在村集体和村民手上。而林票可供社会资本进入、流转、退出等,但须由国有企事业单位控股。通过深化改革,明确“林是林,地是地;林地是林地,林木是林木”,真正把“三权”分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