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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报刊登“2025年社会组织十件大事”
来源:北京社会组织 | 作者:中国长城绿化促进会 | 发布时间: 2026-01-16 | 1356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更好地盘点2025年度社会组织工作,展示社会组织风貌,激发和引领广大社会组织更好地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按照“突出政治性、体现重要性、注重导向性、兼顾全面性”的原则,在广泛征集意见的基础上,推选出“2025年社会组织十件大事”。

01


习近平总书记复信与贺信对社会组织寄予厚望

5月15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复信中国丹麦商会负责人,勉励中国丹麦商会及会员企业为增进中丹、中欧友好和深化互利合作作出新贡献。希望中国丹麦商会及会员企业继续在中丹、中欧之间发挥桥梁作用,为增进中丹、中欧相互了解和友好,深化双方互利合作贡献力量。11月29日,在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召开之际,习近平总书记发来贺信,向大会的召开表示祝贺并提出殷切希望。希望广大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工作者大力弘扬志愿精神,积极投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生动实践,努力在服务国家战略、服务百姓民生、服务社会治理中传递真善美,传播正能量,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贡献志愿服务力量。

02


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指明社会组织发展方向

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要“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加强社会组织培育管理,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充分肯定了社会组织在完善社会治理体系中的作用,对于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具有积极意义,为“十五五”时期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提供根本遵循。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引导支持社会组织、人道救助、志愿服务、公益慈善等健康发展”,强调“发挥好行业协会商会行业自律作用”,为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重要依托。

03


我国出台首个国际性社会组织规范性文件

9月10日,民政部印发《国际性社会组织章程示范文本(试行)》,这是我国首个针对国际性社会组织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该章程示范文本适用于由境内外发起人共同发起,在中国境内成立登记,以促进国际合作、加强国际交流、参与国际事务为宗旨的国际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内容涵盖总则、会员管理、财务资产等九章七十九条,旨在为国际性社会组织制定修订章程提供范例,规范国际性社会组织的治理行为。

04


五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新时代基层老年协会健康发展的意见》

10月9日,民政部、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中国老龄协会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新时代基层老年协会健康发展的意见》,进一步促进新时代基层老年协会健康发展,更好发挥基层老年协会作用,积极服务老年人和基层治理。该意见提出,按照立足实际、便于管理、服务老人的原则,支持鼓励发展基层老年协会,着力发挥基层老年协会作用,做好老年人思想政治工作,发挥老年人桥梁纽带作用,组织老年人积极发挥作用,开展为老服务、老年人互助服务和“银龄行动”等老年志愿服务,倡导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政府有关部门要从经费保障、设施保障、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四个方面加大基层老年协会扶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