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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全国部分地区要素市场化配置 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国函〔2025〕86号)
来源:国务院 | 作者:中国长城绿化促进会 | 发布时间: 2025-09-19 | 62495 次浏览 | 分享到:

(二十二)精准吸引和集聚全球高端创新资源。支持试点地区构建开放协同创新网络,深度参与“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促进高水平科研成果、项目和人才落户试点地区。统筹推进海外协同创新中心、国际合作园区建设,探索“双向孵化”有效路径。

(二十三)强化区域、城乡要素优化配置。深入推进长三角要素市场一体化建设工作,推进试点地区跨江融合发展,统筹推进沿沪宁产业创新带建设,联合推动区域金融发展,实现跨区域技术交易和数据共享。支持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江苏宁锡常接合片区)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公平交换、合理配置。

(二十四)增强要素应急配置能力。把要素应急管理和配置作为试点地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推动应急要素储备与当地实际人口、经济发展规模和社会发展状况等挂钩。建立相关生产要素紧急调拨、采购等制度,提高应急状态下要素高效协同配置能力。



附件3


杭甬温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试点范围包括浙江省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全域。

一、优化科技创新资源配置

(一)健全职务科技成果产权制度。有序扩大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范围,探索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赋权制度、工作流程、决策规定和尽职免责负面清单。支持将职务科技成果通过许可方式授权中小微企业使用。支持将科技成果转化绩效作为科研人员职称评聘、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鼓励高校、科研院所通过研发合作、技术转让、技术许可、作价投资等多种方式转化科技成果,探索创新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方式。优化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探索完善“浙江拍”科技成果价值评估体系,健全协议定价、挂牌交易、拍卖、资产评估等市场交易定价方式。

(三)创新科技资源配置方式。探索实施首席专家负责制,推动顶尖人才整合科研资源和组织实施重大科研任务。聚焦“互联网+”、生命健康、新材料等重点领域,推进项目、基地、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探索以“谁被卡谁出题、谁出题谁出资、谁能干谁来干、谁牵头谁采购”方式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迭代应用。

(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运营。探索新业态、新模式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构建完善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市场化定价和交易机制,推动知识产权证券化。推动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支持杭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支持宁波市探索知识产权保险。

二、优化土地配置方式

(五)完善土地指标管理。优化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模式。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鼓励结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在数量有增加、质量有提升的前提下,依法优化永久基本农田布局,推进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