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全面提高要素协同配置效率
(二十)强化新业态新领域和服务业要素保障。聚焦新型能源、人工智能、智慧轨道交通等新业态新领域,推动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促进各类先进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集聚。用好合肥国际先进技术应用推进中心等现有创新平台,率先推动海陆空全空间智能无人体系应用和标准建设。加快构建绿色能源等领域准入政策体系,积极扩大数字产品市场准入。推动重点企业、研究机构等创新单元在绿色能源、新材料、空天、量子等领域探索全球前沿科学研究协同模式。积极参与国际市场准入规则和标准制定,推动重点领域创新成果便捷高效应用。深化服务业领域改革,研究推动商业医疗补充保险政策落地,加强要素综合配置保障。
(二十一)完善要素市场化交易平台。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能力,推动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自然资源、资产股权、环境权等公共资源纳入统一平台体系。支持要素交易平台与各类金融机构、中介机构合作,鼓励探索非银行机构接入电子保函平台,形成涵盖产权界定、价格评估、流转交易、担保、保险等业务的综合服务体系。
(二十二)完善按要素分配机制。完善主要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要素价格机制,防止政府对价格形成的不当干预。健全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着重保护劳动所得,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管理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适当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
附件5
福厦泉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试点范围包括福建省福州市、厦门市、泉州市全域。
一、促进技术要素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一)健全职务科技成果产权制度。有序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探索将试点经验推广到更多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型企业。赋予企事业单位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自主权,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和奖励制度,推动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容错纠错机制。支持发展和规范网上技术交易市场。支持海峡两岸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
(二)完善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方式。深化福厦泉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加强创新实验室建设,支持行业领军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探索实施首席专家负责制、经费包干制、信用承诺制。支持行业领军企业牵头组建国际性产业与标准组织,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探索政府资助项目科技成果专利权向发明人或设计人、中小企业转让和利益分配机制,探索建立技术成果公开交易与监管体系。支持科技部海峡两岸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在厦门市开展对台科技交流合作。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大力支持海峡科技创新合作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