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深入推进“亩均论英雄”改革。开展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专项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开发区升级、扩区的重要依据。推广基础设施建设类、新产业新业态类等工程项目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
(八)加大以市场化方式盘活存量土地力度。开展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和低效工业用地全域治理,鼓励通过依法协商收回、协议置换、合作开发等方式盘活利用。探索低效用地主动退出办法,原土地使用权人无法实施自主再开发的,可向政府申请土地收储并获得合理补偿。探索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利用的创新举措,在同一空间内可整体或者分层设立地上、地表和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促进人力资源要素畅通有序流动
(九)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推行居住证互通互认,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实现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建设完善乡镇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筹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建立健全与地区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财政转移支付、住房供应、教师医生编制等保障机制。
(十)畅通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渠道。持续深化编制周转池制度建设,完善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制度,统筹使用编制资源。支持事业单位通过特设岗位引进急需高层次专业化人才。支持高校、科研院所设立流动岗位吸引企业技术人员从事科研工作。支持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探索建立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与学历证书有效衔接机制。鼓励组建人才发展集团,加强和创新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
(十一)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科研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企业工作、参与项目合作、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优化高校专业设置及专业调整的审批或备案流程,支持高校培育地方所需的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支持校企合作开展“订单式”技能人才培养,鼓励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四、探索建立数据要素流通规则
(十二)推进公共数据开放共享。开展公共数据资源普查,形成统一的系统清单、数据清单、需求清单,打造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编制公布公共数据开放目录并动态更新。在安全可控前提下,依法合规开展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鼓励第三方深化对公共数据的挖掘利用。建立健全符合公共数据要素特性的价格形成机制。
(十三)完善数据产权服务体系。发挥安徽省数据交易所枢纽作用,推进数据流通交易,建设合规高效的数据流通交易平台,发挥数据产业促进、交易技术创新、数商生态合作等功能,打造全国一流、特色鲜明的区域性数据交易场所。探索智能语义搜索、数据追溯等技术应用,运用区块链、隐私计算、量子加密等技术,提高数据流通交易效率,保障数据流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