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赣州市集体林面积大、分布广,对于维护区域生态安全和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赣州市通过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聚焦促进集体林提质增效,在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的前提下,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和创新政策举措,推动采伐管理更加科学灵活,加强森林可持续经营管理,并推进基层林业队伍建设,打通林业工作“最后一公里”,为集体林经营管理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推进林木采伐减证便民
赣州市地处典型南方丘陵山地带,随着乡镇管理体制改革,群众到县级林业部门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存在耗时较长、成本较高等问题。为进一步简化林木采伐审批流程,赣州市林业局于2022年印发《关于深化林业“放管服”改革委托实施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行政审批事项试点工作方案》,在全省率先实施林木采伐许可证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核发试点工作。方案明确林农个人申请采伐人工商品林蓄积不超过15立方米的,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不再进行伐前查验,减少了第三方采伐设计程序和费用,切实解决了林农小额采伐的“办证繁、办证难”问题。
2024年以来,赣州市落实《江西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建设方案》要求,对林农采伐集体人工商品林,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的蓄积提高至不超过30立方米,并继续委托乡镇实施。
“在镇里只要提供权属证明材料,签一份告知承诺书就可以办采伐许可证,对我们真是很大的便利,给林业部门和镇政府点赞。”2024年11月13日,赣州市定南县历市镇车步村村民王护东通过告知承诺,领到采伐蓄积20立方米的林木采伐许可证时高兴地说。
赣州市通过林木采伐委托乡镇实施,实现了“三提三降”,即服务林农效率提高、林农办事成本降低,林农造林护林积极性提高、破坏森林资源问题数量降低,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成效提高、林业部门廉政风险降低。
同时,赣州市探索短轮伐期用材林、工业原料林皆伐按面积审批试点。崇义县对人工杉木林和其他商品林,实行小片皆伐时,以面积控制为主,蓄积作为参考指标。林农在批准的面积、四至范围内凭证采伐林木。试点以来,按面积审批采伐0.43万亩。
探索森林可持续复合经营路径
为培育高价值、多功能的森林生态系统,赣州市积极开展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示范,系统推进森林资源保护和可持续经营管理。
信丰县探索出样地先探路、确定目标树、把控疏密度、补植加管护、监测来算数的经营方法,打造了人工杉楠混交复层林经营、天然次生阔叶林多功能经营、人工杉木林大径材培育经营、人工杉木用材林经营四种森林可持续经营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