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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生态环境部《关于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 | 作者:中国政府网 | 发布时间: 2025-01-22 | 15686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十一)高标准建设美丽城市。以绿色低碳、环境优美、生态宜居、安全健康、智慧高效为导向,推进新时代美丽城市建设。塑造城市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新优势,提升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创新优化城市生态环境治理和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模式,见缝插绿提高城市绿化面积,建设生态社区,提升垃圾分类水平,加快解决噪声、恶臭、光污染等城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智慧赋能推进城市生态环境精细化治理。

(十二)因地制宜建设美丽乡村。选择不同主体功能定位的县,以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两山”转化、农业绿色发展、促进宜居宜业为重点,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统筹推动乡村生态振兴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深入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聚焦农业面源污染突出区域强化系统治理,加快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加强乡村河湖管护。优化乡村产业发展空间,因地制宜开展乡村空间设计,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和乡村风貌引导,科学推进乡村绿化美化。

五、支持引导政策

(十三)强化资金支持。建立健全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积极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中美丽中国建设任务,以减污降碳协同、环境品质提升、生态保护修复和现代化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谋划先行区建设重大工程,依规统筹纳入财政资金和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

(十四)完善市场化机制。建立健全绿色金融支持先行区建设政策体系,在长江、黄河流域等地区探索建立支持生态环境治理与绿色低碳产业一体推进的投融资机制,丰富绿色金融、转型金融产品和服务。以美丽城市建设为重点,鼓励金融机构和地方政府共同探索区域性环保建设项目金融支持模式。优先支持先行区符合条件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开发。有序发展基于各类资源环境权益的金融产品,完善市场化环境权益定价机制。

(十五)强化科技支撑。支持在先行区开展减污降碳、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新污染物治理、核与辐射安全等重点领域基础科学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加强以先行区为载体的战略性研究,聚焦先行区建设重点任务,储备推出一批重大科技项目和科技工程。推动建设美丽中国高端智库,为先行区建设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六、组织实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先行区建设。先行区所在省级人民政府对先行区建设负总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组织编制实施方案,按程序报生态环境部;实施过程中适时组织开展自评估,总结梳理实践成果。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支持力度,优先将美丽中国建设领域的改革试点、创新示范任务部署在先行区,形成工作合力。生态环境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技术指南,指导和规范省、市、县先行区建设工作,加强技术帮扶,多渠道公开展示,宣传推广重大改革成果,营造共建共享美丽中国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