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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印发《“十四五”社会组织发展规划》的通知
来源:民政部门户网站 | 作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发布时间: 2024-03-12 | 19193 次浏览 | 分享到:

——扶持政策不断完善。民政部印发《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意见》,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成为各地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生动实践。财政部、民政部印发《关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央财政设立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累计投入资金15.8亿元,直接受益对象1300多万人次。财政、税务等部门出台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公益股权捐赠不视同销售征收所得税、社会团体会费免征增值税等政策。

——发展成效不断显现。截至2020年底,全国社会组织固定资产4785.5亿元,吸纳就业1061.8万人。全国性社会组织参与制定3.3万项国家标准、2100多项国际标准。各类社会组织广泛参与脱贫攻坚,实施扶贫项目超过9.2万个,投入各类资金1245亿元;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累计接受社会各界捐赠资金约396.27亿元、物资约10.9亿件。广大社区社会组织在促进居民参与、提供社区服务、丰富社区文化、化解基层矛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相关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国际经济交流、推广中华传统文化,增进了中外民间交流沟通。

“十三五”期间,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取得长足进步,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重登记、轻监管”、“重规模、轻质量”的现象在基层一些地区依然存在;适应社会组织特点的党建工作模式有待进一步探索,党组织作用发挥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执法力量薄弱,综合监管合力有待增强,信息化、大数据治理有待落地;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行为失范、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非法社会组织活动隐蔽性增强,维护国家安全、清朗发展空间任重道远。

进入“十四五”,国内外环境变化既为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有利条件,也带来一系列新挑战。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必须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进一步担当作为、不懈努力,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始终居安思危,统筹发展和安全,把提质增效、防范风险放到更加突出位置,做严做实做细做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执法监督等各项工作,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优化社会组织结构布局为主线,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积极引导发展和严格依法管理,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能力建设,进一步健全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服务体系,推动社会组织发展从“多不多”、“快不快”向“稳不稳”、“好不好”转变,从注重数量增长、规模扩张向能力提升、作用发挥转型,推动社会组织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