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原创性贡献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本体论、价值论、方法论层面实现了话语革命与理论创新,超越了西方生态话语体系的“主客二分”“工具理性”等思维局限,开创了人与自然关系表达的全新范式。
本体论重构:“和谐共生”超越“主客二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本体论层面实现了革命性突破,这一重要思想摒弃了西方生态话语体系中“主客二分”传统,将人与自然的关系理解为辩证统一的整体,确立了“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本体论认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地球生命共同体”,深刻阐明了人与自然的共生关系。自然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没有自然界为人类提供满足基本生存所需要的自然要素,人类就不可能生存下去。生命共同体理念,拓展了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的内涵,意味着“人类善待自然,自然也会馈赠人类”,如果人类不尊重自然界的客观规律,那么自然就会对人类进行报复。生命共同体理念从规律的必然性角度出发,强调只有尊重自然,才能实现人类社会的发展。从生态伦理的角度来看,生命共同体理念强调人对自然环境的道德责任,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生态伦理观。其中,“地球生命共同体”强调生态环境问题不是哪一个国家能够单独解决的,只有各国共同协作,才能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凸显了自然的生命特征,以“共同”的形式寻求解决全球生态环境问题的路径,促进国际社会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基本共识。生命共同体理念坚持有机整体论的自然观,强调良好自然环境是人类生存的基本条件,人与自然是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系,超越了西方生态话语体系中“主客二分”的思维方式,从本体论层面开辟了马克思主义自然观新境界。
价值论革新:以人民为中心超越以资本为中心。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高度重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对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并将人民生活幸福和人与自然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联系起来,提出了“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等标识性概念,超越了西方资本逻辑与工具理性的局限,为生态文明建设和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价值导向。良好生态环境具有“最公平”“最普惠”的公共物品属性。普惠性公共物品的有效供给,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注重全体人民的公平供给,使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最大程度地造福于广大人民,让人人都可以共同享有清新的空气、洁净的水源、宜人的气候、优美的生态,不仅实现“代内”共享,而且实现“代际”共享。同时,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群众史观,强调生态文明是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事业。随着物质生活条件的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质量的期盼更高,良好生态环境日益成为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内容,这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全社会行动提供了内生动力。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全体人民共同努力。全民行动是人民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显著优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有别于资本主义国家提出的“环境保护”,是具有鲜明普惠性、公平性的全民行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规范、实践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