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政策本身仍待进一步完善外,董战峰指出,我国生态补偿政策也存在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如重点流域跨省横向上下游生态补偿标准缺乏规范和指导,主要还以协商沟通为主,难以就补偿协商达成一致,且这种协调往往耗时费力,交易成本较高。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王宏利建议,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实施细则等配套政策。此外,生态补偿方面,需要加强规划,统筹生态补偿资金、城乡环境整治资金、节能环保资金等,强化对城乡环境特别是乡村环境的整治力度,推动生态修复工作。
董战峰建议,完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制度,研究在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财政预算户头中设置生态环境保护账户,专项用于功能区的生态环境保护用途的可行性。
在补偿渠道方面,成长春建议既要提高现有财政生态补偿资金的市场化运作水平,推动生态补偿提质增效,又要注重拓宽市场化融资渠道,增大造血式补偿,技术和智力补偿的占比,从而推动生态产品永续供给。
(作者:向家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