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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
来源:中国环境报 | 作者:绿促会 | 发布时间: 2021-06-11 | 11213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全国推动共同富裕提供省域范例,打造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始终朝着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不懈努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伟大历史性成就,特别是决战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困扰中华民族几千年的绝对贫困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为新发展阶段推动共同富裕奠定了坚实基础。

但是当前,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各地区推动共同富裕的基础和条件不尽相同。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需要选取部分地区先行先试、作出示范。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进一步丰富共同富裕的思想内涵,探索破解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有效途径,为全国推动共同富裕提供省域范例,打造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

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方面先行示范

《意见》提出,要大力支持浙江创造性贯彻“八八战略”,在高质量发展中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着力在完善收入分配制度、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先行示范。

根据《意见》,示范区的战略定位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先行区。率先探索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有效路径,促进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更加协调,构建产业升级与消费升级协调共进、经济结构与社会结构优化互促的良性循环,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品质化多样化的生活需求,富民惠民安民走在全国前列。

二是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引领区。坚持城乡融合、陆海统筹、山海互济,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健全城乡一体、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率先探索实现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路径。

三是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试验区。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着重保护劳动所得,完善要素参与分配政策制度,在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同时,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率先在优化收入分配格局上取得积极进展。

四是文明和谐美丽家园展示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打造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传承中华优秀文化、体现时代精神、具有江南特色的文化强省,实现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高、团结互助友爱蔚然成风、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成为人民精神生活丰富、社会文明进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幸福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