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规范高效的国家公园治理体系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国家公园建设,随着国家公园体制改革的深入,相关顶层设计不断完善,推动国家公园事业顺利发展。
坚持加快推进立法,完善保护制度,强化执法司法协作,推动国家公园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园法》正式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对国家公园布局和设立、保护和管理、参与和共享、保障和监督等方面作出规定。青海省、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分别通过了三江源国家公园、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条例(试行),四川、陕西、甘肃三省以“四川条例+三省决定”新模式开展跨区域协同立法,福建、江西两省协同推进武夷山国家公园条例出台。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等先后印发出台相关方案、文件、规范、标准等,政策体系基本建立。
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事权,初步构建起主体明确、责任清晰、相互配合的国家公园中央和地方协同管理机制。实行两种管理模式,一是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实行国家林草局与国家公园所在地省级政府双重领导、以国家林草局为主的管理体制,二是三江源、大熊猫、海南热带雨林、武夷山国家公园实行省级政府与国家林草局双重领导、以省级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建立部门协同、局省跨省协调联动、园地协作等多层次协调机制,中央改革办、中央财办加大统筹协调、政策支持推动国家公园体制改革战略部署落地落实,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等相关部门初步建立了统筹推进国家公园建设的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国家林草局与相关省区建立联席会议机制,与国家公园所在地省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协同推进国家公园建设,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国家林草局有关派出机构统筹协调跨省国家公园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等。省级林草主管部门、国家公园管理机构与国家公园所在地政府建立工作协作机制。
坚持规划引领,国家公园规划体系在改革探索中不断完善发展。《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对国家公园建设作出战略部署。国务院批复国家公园设立方案,确定范围分区、运行管理、主要任务等核心内容。国家林草局批复了5个国家公园总体规划。国家林草局会同相关部门深入研究国家公园规划体系与五级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衔接问题,推进履行国家公园的“两统一”职责。
强化资金保障,《关于推进国家公园建设若干财政政策的意见》明确将国家公园建设与管理的具体事务,细分为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中央与地方分别承担相应的支出责任。2017—2025年,累计安排中央资金约189亿元重点支持国家公园保护管理、科研监测、野生动植物保护、宣教展示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开展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创建和运行管理、协调发展、科学研究和科普教育等,有效提升了国家公园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保护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