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推动人力资源市场一体化。在除广州市、深圳市外的城市开展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探索居住证互通互认制度,加快消除城乡区域间户籍壁垒,统筹推进本地人口和外来人口市民化。推动人力资源信息共享、公共服务就业平台共建。探索外国人来华工作便利化。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数据共享枢纽,开展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推动病历、医学检验检查结果等跨地区、跨机构共享互认。
(二十一)推动技术市场一体化。推动科技创新券在城市间政策衔接、“通用通兑”。支持共建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科技研发和转化基地,组建技术交易市场联盟,联合攻关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加快建设技术转移转化平台。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创新主体联合组织或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设立急需的科技类国际性产业与标准组织,探索共建应对国际技术壁垒的评议检测平台。
(二十二)推动政务服务一体化。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密等外,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全面实现同城化“一网通办”。加强民生档案异地查询联动。消除经营主体异地迁址隐形阻碍,推动各类审批流程标准化和审批信息互联共享,加强全链条核查和监管,推动守法规范经营。
附件9
重庆市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试点范围包括重庆市全域。
一、促进技术要素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一)优化战略科技力量布局。加快建设成渝区域科技创新中心。支持新能源领域全国重点实验室建设。支持顶尖科研院所在渝布局更多创新资源和科研平台,支持国内外高校在渝规范、高质量建立科研园区和研究基地,参与创建一批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和工程研究中心。
(二)畅通科技成果转化链条。加快建设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一带一路”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建设重庆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重庆市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快速确权、价值识别、评估、交易等服务。将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经验有序推广到更多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型企业。探索职务科技成果通过许可方式授权中小微企业使用。完善职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容错纠错办法。优化技术合同登记管理。
(三)构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体制。支持深化科研项目管理制度改革,允许科研资金跨省市使用。扩大科研经费“包干制+负面清单”试行范围。推动科技资源配置快速响应和协同联动,与有条件的龙头企业和园区联合实施重点研发项目。推动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探索建立业主单位负责制、首席科学家负责制和帅才科学家负责制等管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