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强化科技赋能。加强江河保护治理重大问题研究、关键技术攻关、装备研发和成果转化,完善技术标准体系。强化水工程安全监测监控,提高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加快科技人才培养,为江河保护治理提供人才支撑。
八、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和加强党对江河保护治理的全面领导,健全中央统筹、流域协同、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抓好本意见贯彻落实。水利、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管理、气象、能源、林草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强化要素保障和政策支持。鼓励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凝聚江河保护治理合力。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