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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旌德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来源: | 作者:中国绿色时报 | 发布时间: 2025-04-15 | 9011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为引导林农将分散林地入股“两山合作社”,县林业主管部门会同镇农服中心,联合村两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按照“相对集中、适度规模”原则,根据林地面积及现有林木状况,做好林地林木流转、评估、公示、登记工作。入股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发给农户生态资源受益权证、旌德县地票。与金融机构探索发放质押贷款,在受益期内赋予证票继承、转让等功能,实现林农、村集体、经营主体和金融机构多方共赢。

截至2024年底,全县共有18个试点村,实施股份制经营林地面积2.65万亩,共核发生态资源受益权证2806户、旌德县地票97张,入股农户前10年获益43.62万元。

通过整合和经营农户分散低效的林地、林木资源,不仅帮助农户获得财产性收益,而且有效盘活生态资源,推动林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全县54.1万亩分散经营的林地实现适度规模经营、吸引工商资本投入打通了“最后一公里”。

“碳汇+司法”保障生态产品保护补偿机制

作为全省首家碳中和试点单位,旌德县抢抓政策机遇,全力推进林业碳汇开发工作。

2021年,聘请第三方对森林资源丰富、森林经营较好的庙首林场组织实施林业碳汇一期项目,通过对林场37个小班2271亩人工林开展林业碳汇资源监测、评估与核证,最终确认碳汇减排量共10311吨二氧化碳当量。同年,率先在全省签下林业碳汇交易第一单,交易方安徽司尔特肥业有限公司一次性购买3036吨二氧化碳当量,交易金额14.57万元。

县林长办、县人民检察院协商制定《建立林业碳汇案件办理协作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建立健全涉林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和森林资源保护机制。以马家溪国家级森林公园、徽水河等长江中上游重要支流为生态公益重点保护区域,搭建碳汇实践司法协作平台。县林长办与县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共同在马家溪国家森林公园挂牌成立“双碳”司法保护实践基地,协同推进碳汇司法实践。按照当事人同意、法院支持、符合替代性修复条件且有碳汇测算报告的“三要素齐备”原则,审慎稳妥开展碳汇司法实践探索。

以“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为抓手,创新建立了“检察+碳汇认购”生态检察机制,将碳汇认购替代生态修复理念全面融入司法实践。通过举行公开听证会与当事人磋商,达成碳汇认购协议,80%的碳汇认购赔偿资金将通过组织当地低收入村民群众开展异地补植复绿方式用于生态修复。与长三角地区检察机关建立跨区域协同机制,探索司法碳汇异地认购公益诉讼模式。

探索生态修复新路径以来,全县办理了5起滥伐林木案,当事人支付超11万元认购经核证的碳汇2335.3333吨,用于替代生态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