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深化要素和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全面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持续推进土地、资本、劳动力、技术、数据等要素市场建设。持续创新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新模式和新路径。制定出台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意见,初步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推动电力现货市场全面加快建设,完善电力容量补偿机制和辅助服务市场,促进各级各类电力市场衔接协同。
三是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高质量完成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指引,完善国有企业分类、分行业考核评价体系,深入推进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加快配套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大拖欠企业账款清偿力度,建立拖欠企业款项信用监管机制。开展加力帮扶小微企业纾困解难专项行动,用好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健全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提升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质效。完善全国中小企业服务“一张网”,加强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持续推动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四是破解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难点。统筹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开展中央部门零基预算改革试点,支持地方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推动部分品目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下划地方。深化资本市场投融资综合改革,打通中长期资金入市卡点堵点。落实经营自然垄断环节业务企业定期报告制度,推动完善监管制度。推动优化油气管网运行调度机制,提升油气资源在全国范围配置能力和运行效率。稳妥有序推进公用事业和公共服务价格改革,完善殡葬服务等价格政策。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优化电力系统调节性资源市场化价格机制,健全输配电价监管制度。完善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形成机制。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全面收官。持续深化上海浦东新区、深圳、厦门等地改革创新。
五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营商环境改进提升行动。推出一批“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涉企事项。推动修订招标投标法,纵深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数字化智能化,减少人为干预。推动修改政府采购法。健全统一规范、信息共享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坚决防止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加强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保护。进一步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健全完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海外纠纷应对机制,推动完善知识产权法院跨区域管辖制度。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动国内政策法规与相关规则实现更好对接。优化通关作业流程,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