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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政策解读
来源:国家林草局资源司 | 作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 | 发布时间: 2023-08-09 | 10743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1、森林可持续经营的概念。

关于森林可持续经营的概念有多种定义,比较完善的是联合国粮农组织于1997年给出的:森林可持续经营是一种包括行政、经济、法律、社会、技术以及科技等手段的行为,涉及天然林和人工林,它是有计划的各种人为干预措施,目的是保护和维持森林生态系统各种功能,同时通过发展具有社会、环境和经济价值的物种,来长期满足人类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环境的需要。

狭义的森林经营,是以提高森林质量、建立稳定健康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为目标,为增强森林供给、调节、服务、支持等多种功能,所开展的一系列贯穿于整个森林生长周期的保护和培育森林的活动。主要是对中幼龄林的抚育培养,是一种人工促进林木生长、改善林内环境、调节林分结构的技术措施。包括:抚育间伐、补植补造、人工促进天然更新、低产低效林改造等。具体来讲,就是在尊重自然的基础上,伐除林内的残次木、枯立木、病腐木、霸王木等,改善林内环境;伐除过密林木,调正林分密度,促进林木生长和天然更新;改造生态功能下降的低效林,改造经济效益低下的低产林,提高林地生产力。1992年联合国环发大会之后,国际上比较通用的是森林可持续经营。

2、开展全国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的重要意义 。

全面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工作,既是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务实举措,也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着力提高森林质量、发挥森林“四库”功能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行动。着力提高森林质量是新时代林业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是有效解决森林资源数量不足、质量不高等约束性突出问题、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同时,是林草部门全面巩固提升造林绿化成果、积极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工作的重要手段,是满足人民对生态产品的多元需求、破解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难题、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迫切需要。

对于建立科学可行的森林经营方案制度、建立有效的森林经营管理决策机制、推进森林经营工作的保障机制、提炼多样化可复制可推广的森林经营样板具有深远意义。对于加强中幼龄林抚育、推进低产低效林改造进程,全面提升森林经营水平,提高森林质量具有现实意义。

3、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的阶段性目标。

2023—2025年,打造一批森林可持续经营的试点示范单位。到2025年,试点单位初步形成以森林经营方案为核心的森林可持续经营决策机制,区域性主要类型的林分结构更加优化,促进天然林正向演替,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和固碳能力得以增强。各省份初步建立以森林经营方案为基础、以提升森林质量为导向的政策、技术、投入和保障体系,总结提炼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森林可持续经营模式和技术标准。通过试点示范带动引领,国有森林经营单位森林经营方案执行水平显著提高,其他森林经营单位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和实施程度明显改善,有力促进全国森林可持续经营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