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闻资讯
APPLICATION FORM
活动报名
立即提交
ACTIVITY
报名热线
010-64201903
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印发《关于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的意见》
来源:《机关党建研究》2020年第8期 | 作者:绿促会 | 发布时间: 2020-08-25 | 39561 次浏览 | 分享到:

 

五、强化正风肃纪反腐

 

(十四)持续深化纠“四风”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密切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坚决纠正违规发放津补贴、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超标准公务接待等突出问题。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形成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完善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创新互联网时代群众工作机制。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党组织要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推动改进作风,优化工作程序,规范服务标准,提高服务质量,不得违规收费,防止增加群众和企业负担。

(十五)加强党的纪律教育。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加强日常监督,抓早抓小,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抓好纪律教育、政德教育、家风教育,深化警示教育,及时通报曝光本单位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建立新入职党员纪律教育、新任职党员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

(十六)防范化解廉政风险。认真排查廉政风险点,健全防控机制。加强对权力、资金、资源集中的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的监督制约、轮岗交流,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政府采购、选人用人等制度。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纪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巡视巡察。

 

六、建强党务工作人员队伍

 

(十七)选优配强党组织班子。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当配备1名专职党委副书记;党组织书记和行政主要领导分设的,党员行政主要领导人一般应当担任党组织领导职务。实行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党委书记和行政主要领导由同一人担任的,一般应当配备1名专职党委副书记;党组织书记和行政主要领导分设的,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当兼任行政副职,党员行政主要领导人一般应当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兼任行政职务或者负责具体行政工作。设立党委的单位一般应当设立纪委,并按照所在单位领导副职配备纪委书记。党组织换届时,上级党委审核换届工作方案,组织人事部门会同上级党委对新一届党组织组成人选进行考察,并由上级党委批复选举结果。

(十八)充实党务工作力量。职工人数200人以上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当设置独立的党务工作机构。设立党委的应当配备专职党务工作人员,设立党总支、党支部的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党务工作人员。专职党务工作人员一般按照不低于职工总数1%的比例配备,规模较小、职工人数较少的单位,应当保证有专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