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人就《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答记者问
本报记者 刘志强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以下简称《规划》),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围绕《规划》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等内容,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记者:《规划》出台的背景是什么?在具体工作中,要把握好哪些方面?
答: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广大干部群众齐心协力、砥砺奋进,乡村振兴实现良好开局。粮食生产能力迈上新台阶,农民收入保持较快增长势头,脱贫攻坚成果得到巩固拓展,乡村特色产业稳步发展,乡村建设加快推进,乡村治理持续深化,广大农村面貌焕然一新,农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各种新变化。但还应该看到,我国农业基础总体上仍然薄弱,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还有短板,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依然在农村。
党的二十大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重要部署,要求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明确了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等任务要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必须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部署了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等重大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坚持不懈夯实农业基础,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锚定建设农业强国目标,把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作为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循序渐进、久久为功,集中力量抓好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了《规划》,系统谋划今后一段时间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举措。
在具体工作中,要把握好“八个坚持”和“三个统筹”。
“八个坚持”是: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持续强化政策供给;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坚持农民主体地位,调动亿万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梯次推进不同发展阶段的乡村实现全面振兴,防止层层加码,不搞“一刀切”;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全面振兴;坚持深化改革创新,不断激发乡村全面振兴的内生动力;坚持循序渐进、久久为功,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积小胜为大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