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结构逐步减碳
在我国能源结构中,煤炭占比高达57%,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比石油高30%、天然气高70%,能源系统产生的碳排放的71.7%来自煤炭。因此,以煤炭为主体的能源结构决定了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必将付出艰苦努力。根据研究机构测算,到2060年实现碳中和时,我国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需从目前不足16%提升至80%以上,非化石能源发电量需从目前的34%提升至90%左右。
我国能源转型应按“减煤、稳油、增气、加新”的路径持续推进。一方面,逐步降低化石能源消费总量,严控煤电项目,“十四五”严控煤炭消费增长,“十五五”逐步减少。同时,提高油气资源勘探开发能力,实现原油稳产和天然气增产,推动页岩油气等非常规资源规模化开发,增加国内油气资源供应水平。另一方面,大幅提高新能源消费比重,建立满足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并网要求的新型电力系统,改变电网运行方式,实现源、网、荷、储有机互联、供需双向互动。
同时,按照输配分开、配售分开、主辅分离、调度独立的原则,稳步推进电力体制改革,逐步剥离电网售电功能,建立独立的电力交易中心和调度中心,扩大区域、省间电力交易规模,健全市场化电力辅助服务机制。重视核电作为大规模、稳定清洁电源对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作用,积极稳妥推动核电发展。
重视节能、提高能效
近年来,我国节能、提高能效工作取得长足进步。数据显示,2012年以来,单位GDP能耗累计降低24.4%,以能源消费年均2.8%的增长支撑了国民经济年均7%的增长。但总体而言,能源利用方式仍较粗放,建立绿色低碳的经济体系任重道远。其中,节能、提高能效是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最低成本路径,要大力推进全面节约战略。
一方面,要继续发挥好能源消费“双控”制度的“牛鼻子”作用,坚持严格控强度、科学控总量,将能源强度、碳强度作为衡量地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标。未来应发挥用能权交易市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作用,赋予地方和企业在节能提效减碳过程中更多的自主权;另一方面,要高度重视提升终端用能效率,在工业、建筑、交通领域开展深度脱碳技术示范,完善节能提效的市场化机制,提升用能部门减碳的积极性。
构建活跃的电力市场+碳市场扩围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需更好地发挥市场作用,通过将零碳能源正外部性转化为经济效益,充分调动微观主体参与的积极性。
一方面,应加快构建多元主体参与、价值合理体现、市场交易活跃的电力市场体系,这是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的必要支撑,同时,应充分发挥绿证交易市场作用,加强与全国碳市场的规则衔接,使绿证制度真正成为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水平的重要保障;另一方面,随着全国碳市场上线交易启动,应尽快将电力行业以外的重点排放行业纳入碳市场交易范围,形成相对合理的碳价格,对投资决策、信贷评价标准等产生决定性影响,吸引各类资金流入绿色低碳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