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是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初步显现。通过抚育间伐获得的木材、薪材等,为经营主体带来了即时收益。同时,大径级材、珍贵树种等长期培育目标的价值潜力开始显现,增强了持续经营的信心。经营后改善的林分环境为发展林下经济和生态旅游创造了条件,拓展了“不砍树也能致富”的渠道,促进了乡村振兴和林农增收。统计数据显示,试点期间通过抚育间伐材及剩余物利用、发展林下经济等产生经济效益78.6亿元,为林场职工和林农增加劳务收入105.2亿元。
3年试点积累的核心经验包括:坚持多功能、近自然、全周期理念是根本方向,科学编制并严格执行森林经营方案是核心抓手,创新政策与管理机制是关键保障,科技支撑与监测评估是重要基石,多方参与与利益共享是持久动力。
存在问题和不足
3年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在理念认知层面,一是将抚育采伐等同于利用采伐的惯性思维依然存在。许多地方和管理者仍然将森林抚育、间伐等经营措施视为“砍树”,而非促进森林健康、提升质量的必要手段,导致经营措施不敢推进或推进变形。二是对“近自然经营”理解存在偏差, 要么过于保守,不敢对林分进行必要干预,导致“只抚不育”;要么简单套用西方模式,未能与中国复杂多样的林情、社情相结合。
在政策与管理层面,一是将森林类别划分和分类经营体系混淆,存在商品林放开经营、公益林(天然林)严格保护不能经营的极端思想,导致天然次生林、生态公益林得不到及时抚育经营。二是资金投入不足且持续性差。试点主要依赖中央财政补贴,标准偏低,且缺乏稳定的长效投入机制。森林经营周期长、见效慢,社会资本因回报率低、风险高而缺乏进入意愿。
在技术与人才层面,一是技术规程“一刀切”问题突出。国家层面的技术规程难以涵盖所有区域和森林类型,导致地方在操作时缺乏针对性、可操作的细则,影响了经营措施的精准性。同时,技术规程与管理规定不协调,导致规程难以执行。二是专业技术和经营管理人才严重短缺。基层林业站所技术力量薄弱,缺乏既懂生态学原理又掌握现代经营技术的“森林医生”。 三是科技支撑能力有待加强。在可持续经营技术试验研究、立地质量精准评价、经营效果长期监测与评估等方面的科研投入和应用转化不足。
在产权与利益联结层面,一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最后一公里”问题。林权分散到户后,经营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难以实施规模化、集约化的可持续经营。二是经营主体的收益无法保障。抚育间伐产生的小径材、劣质材销售困难、价值低,导致“越抚育越亏钱”,严重挫伤了林农和新型经营主体的积极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不健全,经营带来的碳汇、水源涵养等生态效益无法有效转化为经济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