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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建设现代化国有林场的意见
来源:国家发改委网站 | 作者:中国长城绿化促进会 | 发布时间: 2025-12-30 | 3628 次浏览 | 分享到:

(二)提高生态保护管理能力。严格保护国有林场内具有重要价值的自然生态系统、物种栖息地、自然遗迹和自然景观,支持因地制宜创建优化各类自然保护地。打造人防、技防、物防相结合的资源管护体系,加快推动“天空地”一体化监测、无人机、以水灭火、航空护林、大型装备等现代化、信息化装备在国有林场的普及,推动建设“固定站点+移动站点”智慧管护体系,全面提升林场资源管理、森林草原防火、有害生物综合防控和野生动植物保护能力。

(三)推进林草资源提质增效。建立以经营方案为核心、以提升质量为导向的森林经营管理制度,全面完成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工作,并将编制和实施情况纳入林长制考核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合“三北”工程、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等重点工程建设,持续推进森林抚育、低质低效林改造、退化林修复,精准提升森林质量,促进森林生态系统正向演替。支持适宜国有林场建设国家储备林基地,强化集约化经营、基地化管理,着力培育大径级用材林、工业原料林和优良、珍贵、乡土树种,提高木材供给能力和林地综合生产力。加强国有林场退化草原修复利用,建设多年生人工草地,提升草地生产能力。

三、大力发展现代化特色产业体系

(四)深度服务生态工程建设。支持国有林场开展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建设种质资源库、保障性苗圃、林木采种基地、良种基地和草种基地,并为重点生态工程和城乡绿化供应优质种苗。支持各地委托国有林场作为“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的项目建设主体、后期管护主体,提高项目全流程建管水平。鼓励国有林场开展林草社会化服务,服务周边产业及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公共事业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国有林场申报相关领域工程咨询、施工、监理资质,参与重点生态工程项目招标采购,为项目建设提供技术、施工、监理等方面服务。

(五)挖掘特色产业发展潜力。支持有条件的国有林场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经济,建设经济林果、木本粮油等产业基地,大力发展木制品、森林食品、森林中药材等精深加工产业,推动产业链延伸,打造各具特色的地域品牌。鼓励国有林场通过自主开发、合作开发、特许经营等多种方式,发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自然教育、户外运动等业态。强化国有林场木材生产,支持循环利用木材加工剩余物,生产生物质能源或复合材料,提高产业附加值。支持结合营造林工程开发生态系统碳汇项目,参与碳市场交易,为完善生态系统碳汇交易机制探索经验。

(六)带动周边产业集群发展。推广“国有林场+”等模式,通过林权流转、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开展场村合作,协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带动集体林地适度规模经营,着力提升域内森林资源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水平。鼓励引入各类经营主体参与国有林场经营类项目,探索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特许经营等多种模式,实现资源可持续经营和多重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