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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链条打击 涉烟违法活动的意见
来源:中国政府网 | 作者:中国长城绿化促进会 | 发布时间: 2025-12-30 | 5289 次浏览 | 分享到:

二、高压严打境内涉烟违法活动

(六)斩断烟草制假原辅材料及烟草机械供应链。建立健全烟草生产经营全链条、全过程监管体系,加强烟草种质资源管理和烟草种子销售监管,规范烟叶种植、收购、销售和进出口管理,加强对原辅材料、烟草机械等生产销售的监管,严格废弃、罚没涉烟产品等处置管理。加大对非法经营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和侵犯涉烟产品知识产权等违法活动的打击力度,有效阻断烟叶、烟丝、原辅材料及烟草机械流入制假窝点。严格烟草行业生产经营关键岗位人员和离职、退休人员管理,对参与涉烟违法活动的人员依法依规从重处理。

(七)加强烟草制假源头治理。紧盯制假活动新动向,针对重点地区制假活动特点,深入开展源头打击和排查整治。严惩制假生产幕后组织者和团伙骨干,深挖背后“保护伞”,依法查处、没收涉案资产,坚决遏制烟草制假反弹势头。一体推进“打、防、管、治、宣”,加强重点地区烟草制假问题系统整治,最大限度挤压制假活动空间。

(八)防范烟草制假转移扩散。依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深化网格化管理,加强对偏远山村、交界地带、城乡结合部等监管薄弱区域的监控巡查,对烟草制假活动露头就打。深化跨区域执法协作联动,做到早发现、早打击、早治理,严防严控烟草制假转移扩散。

(九)严查非法储存、运输、寄递涉烟产品。强化涉烟仓储场所日常监管,查处非法储存涉烟产品行为。加强物流渠道涉烟监管,严禁为违法涉烟产品提供物流运输,强化省际交通干道布控查缉,全力截断违法涉烟产品运输通道。加强寄递渠道涉烟监管,督促寄递企业落实寄递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涉烟产品寄递限量规定。加大邮政管理、烟草专卖等部门涉烟执法力度,提升联合监管效能。

(十)整治违法分销零售涉烟产品。持续加强分销、零售领域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售卖各类违法涉烟产品行为。整治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非法经营真品烟、走私涉烟产品的违法行为。坚决查处非法收购、运输、邮寄、贩卖、窝藏走私涉烟产品和其他非正常渠道流入市场的进口涉烟产品的违法行为。深化烟草专卖、市场监管等部门执法协作,坚决查处未经许可经营涉烟产品零售业务行为。

(十一)清理整治互联网违法销售涉烟产品。加强烟草专卖、网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信息共享和协同执法,提升互联网涉烟违法信息监测预警能力,穿透式打击治理电商、短视频、直播、社交平台等涉烟违法活动。压实互联网平台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自主清理、及时处置互联网涉烟违法信息并向监管部门报告处置情况。明确互联网涉烟违法线索立案标准,依法查处互联网涉烟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