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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支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先行先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来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 | 作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 | 发布时间: 2025-04-10 | 4947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八)支持打造科技服务集体林改样板。鼓励科研单位在森林可持续经营、木竹精深加工、林下经济发展、林业机械装备、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方面开展“点对点”科技服务和成果应用推广,重点支持提高森林经营效益。

  (九)开展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管理试点。根据规划引领、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原则,制定试点方案和管理办法,分类明确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以下简称“林业直服设施”)具体范围,林业生产管护设施、生产资料库房、为发展林下经济放置的移动类设施等可纳入林业直服设施范围,科学确定各类林业直服设施占用林地标准。

  (十)强化改革授权和政策保障。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和相关省级林草主管部门加强指导督促,并在林业资金、项目安排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优先将改革试点任务赋予以上两市一片区。

  先行先试过程中要注意防范风险,及时纠错纠偏,确保风险可控,涉及的重大事项或发现的重要问题,要及时向我局请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