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前所未有的决心、举措和力度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全会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出重要部署,就是要以法治体系建设为总抓手系统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在更高水平上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和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新征程上,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必须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协调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改革,健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机制,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全会重点围绕深化立法领域改革、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完善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机制、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法治领域改革任务要求。
坚持依法治国,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应当贯彻以下重要原则。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法治中国建设正确政治方向。二是坚持党对法治中国建设的全面领导,从法治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实施。三是坚持人民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主体地位,把以人民为中心贯彻到法治中国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四是坚持宪法的国家根本法地位,加强宪法实施、履行宪法使命、维护宪法权威。五是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和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相统一,处理好改革和法治的关系。我就先介绍这些,谢谢。
莫高义:谢谢沈春耀同志,现在请唐方裕同志介绍加强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和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情况。
唐方裕:好的,我就这个问题作介绍。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
正是基于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全会《决定》在总结经验、阐述意义、提出原则、部署举措中,都把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决定》强调,必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保持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高度自觉,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同时强调,要聚焦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长期执政能力,创新和改进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