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摸清人工繁育底数,分类做好工作衔接,制定处置补偿帮扶措施,完成禁食野生动物的处置和养殖户补偿任务。开展春季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执法行动,联合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和打击整治破坏野生植物资源行动,继续实施严格禁止商业性进口象牙及其制品措施。调整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新增517种(类)野生动物,保护力度明显加大。强化重点物种抢救性保护,调升穿山甲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持续开展极度濒危野生动物和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抢救性保护,建立“穿山甲保护研究中心”和“海南长臂猿保护研究中心”,大熊猫、朱鹮、野马、苏铁等300多种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稳中有升。
十、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管理力度不断加大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进一步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的主体责任。24个省(区、市)在全域或部分市县建立了林长制。安徽省选定30个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试点,明确90个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点。各地探索推出“林长+检察长”“民间林长”等创新举措,形成了保护发展林草资源的强大合力。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开展退化林修复试点,全国完成退化林修复197万公顷。推进全国森林经营方案制度体系建设,在73个单位启动全国森林经营试点。开展了森林抚育成效监测评估工作。组织开展全国“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工作,报请国务院批准了重点林区“十四五”期间年采伐限额。持续开展全国范围森林督查,强化地方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责任。开展黄河流域林草资源综合监测,形成《黄河流域林草资源及生态状况监测报告》。完成古树名木抢救复壮第二批试点,启动了第三批试点。
加强森林草原火险形势会商、督查调研和部署调度,强化气象服务保障,发布火险气象预报422期。印发《森林草原防火督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推广“互联网+防火督查”和“防火码”系统,建立地方专业防扑火队信息管理系统。发出森林火险及安全生产整改通知书361份,整改隐患1646处。全年全国发生森林火灾1153起、草原火灾13起,分别比2019年下降50.8%和71.1%。
制定《蒙辽吉黑四省(区)松材线虫病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工作方案》,严守松材线虫病北扩底线。启动实施松材线虫病科技攻关“揭榜挂帅”项目。对9省份27个县级疫区松材线虫病防治进行督查。组织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情专项普查,摸清疫情底数。扎实开展草原生物灾害防控,做好沙漠蝗情监测预警和物资调度,完成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面积926.87万公顷,挽回鲜草直接经济损失12.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