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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简报2023年第2期
来源: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 作者: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 发布时间: 2023-03-07 | 4992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一是赋予检查站森林植物检疫职能,实现“一站双责”。认真落实《全国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计划(2021—2025年)》,扎实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源封锁管控行动。优化调整现有木材检查站位置,加挂森林植物检疫检查站牌子,赋予森林植物检疫职能,同时在重点地区增设森林植物检疫检查站,进一步完善全省森林植物检疫监管体系。目前,全省78个木材检查站全部加挂森林植物检疫检查站牌子,实现了重点疫区交通干线和关键点的检疫检查全覆盖。

二是加强检查站能力建设,提升检疫执法效能。实施2021—2022年度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专项行动及辽宁省东北部重点区域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综合能力提升项目,累计投入资金692万元,为全省78个检查站配备检疫工具箱、执法记录仪等装备,组织开展20次检疫执法业务培训,提升全省森林植物检疫执法能力。2022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共检查森林植物及木材车辆5757车次,行政处罚2车次。

三是协助检疫案件查办,守住防止疫情北扩底线。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专项行动和“秋风”打击松材线虫病疫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检查站充分发挥疫情防控阻截职能作用,协助侦破了一批涉疫木刑事案件,打击处理了一批违法犯罪人员。共发现涉松材线虫病疫木案件74起,其中刑事案件45起。丹东市林业和草原局在进行检疫复检中,确认丹东市6家企业存在违规调运疫木情况,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办,最终破获“8·30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系列案件”。此案引起海关总署高度重视,发布《关于进口松材线虫发生国家松木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对从松材线虫病发生国家进口松木提出更加严格的检疫要求,外防输入得到有力强化。

        四是加强检疫执法宣传,提高社会知法守法意识。全省各地坚持检疫执法与宣传教育相结合,管理与服务相结合,通过对大案、要案的宣传曝光,提高了案件查处的惩戒效果和震慑作用。各级林草主管部门积极开展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人民日报、中国绿色时报等主流媒体开展新闻宣传报道453次。共设立宣传牌400个,累计发放宣传单22.48万张,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森林植物检疫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