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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十四五”乡村绿化美化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 | 作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 | 发布时间: 2022-11-02 | 5842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旁”绿化、立体绿化,见缝插绿、应绿尽绿,充分挖掘绿化潜力,鼓励栽植乡土珍贵树种。引导村民在庭院中栽植果蔬、花木等,打造小花园、小果园、小菜园,积极发展乔、灌、草、花、藤多层次绿化,提升庭院绿化水平。推进实现“山地森林化、农田林网化、村屯园林化、道路林荫化、庭院花果化”。(国家林草局、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着力提升绿化质量。优先采用乡土树种草种绿化,审慎使用外来树种草种,防止乡村绿化城市化、奢侈化。居民区周边避免选用易致人体过敏的树种草种。推进保障性苗圃建设,加大乡村绿化紧缺的乡土、珍贵树种苗木生产,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赠苗下乡活动。加强中幼林抚育、退化林和退化草原修复,修复村庄周边缺株断带、林相残破的生态廊道和农田林网,提升生态防护功能,利用林间空地补植乡土珍贵树种,适当保留林间和林缘草地,促进天然更新,培育健康稳定的林草复合生态系统。注重历史文化传承,增加长寿命乡土树种比重,营造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地带性植被。注重常绿树种与落叶树种结合、观叶植物与观花观果植物结合、水系绿化与水生植物培育结合,形成优美和谐的乡村自然生态景观。(国家林草局负责)

  (八)发展绿色惠民产业。结合乡村绿化,充分挖掘绿色产业发展潜力。根据区域生态资源禀赋、发展条件、比较优势等,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继续推动林草生态产业转型升级。树立大食物观,向森林、草原要食物。在适生区域,扩大油茶等木本粮油种植面积,开展低产林改造,促进经济林生产提质增效。提高天然草原生产能力,在适宜地区且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开展人工草地建设,利用农区的农闲田发展人工饲草料地。在不影响森林生态系统的前提下,适度发展林下经济。支持企业发展特色林草产品精深加工。鼓励打造绿色食品、森林生态标志产品等品牌,加强品牌培育和保护。利用农林业展会、产销对接活动等广泛开展品牌营销,发展电商、微商等多方式线上线下对接。依托森林草场,发展乡村旅游、文化体验、健康养老等新产业新业态。按照有关规定遴选认定一批国家经济林重点产区、国家森林康养基地。(国家林草局、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弘扬乡村生态文化。将乡村绿化美化纳入乡规民约,引导树立植绿爱绿护绿的良好风尚,提高生态保护意识,巩固提升乡村绿化成果。推动全民义务植树与乡村绿化有机衔接。挖掘和弘扬生态文化、红色文化、民族民俗文化,加强古树名木文化传承。充分利用村民广场、乡村公园等公共绿地,开展乡村生态文化科普宣传,打造生态文化展示的绿色窗口。将乡村绿化美化作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组成,纳入各级农民教育培训内容,普及乡村绿化知识。(国家林草局、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推动国有林场林区绿色发展。将国有林区、国有林场居住点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范围,统筹考虑、同步推进。全面加强林区林场规划建设,加大林区林场居民点绿化美化力度,改善职工群众人居环境。支持林区林场开展森林经营,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优化森林结构和功能,提高森林生态系统质量、稳定性和碳汇能力。推进林区林场产业转型,推动国家储备林建设,鼓励培育珍贵树种和大径材,大力发展特色经济林、生态旅游等绿色低碳产业,提高职工群众收入。(国家林草局、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加强乡村绿化抚育管护、补植补造,建立完善绿化后期养护管护制度,巩固好绿化成果。加强护林员队伍管理、培训,充分发挥生态护林员、专职护林员的巡护作用,落实管护责任,强化火源监管和有害生物防治。将村庄内部及周边绿化成果管护纳入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制度,明确地方政府和职责部门、运行管理单位责任。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探索建立绿化管护社会化服务体系。(国家林草局、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强化典型示范引领。加强国家森林乡村动态管理,提升建设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乡村绿化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总结推广一批可复制、易推广的乡村绿化美化经验做法。(国家林草局、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将乡村绿化美化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重要内容,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一体谋划、一体推进。各级林业和草原、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以及乡村振兴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以林长制为抓手,推动市县乡党委和政府切实担负责任,确保各项建设任务落到实处。(国家林草局、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国家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完善推进机制。完善以质量实效为导向、以农民满意为标准的工作推进机制。继续通过中央财政造林补助支持乡村绿化,鼓励地方创新采取以奖代补、先造后补等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完善农民参与机制,鼓励村民投工投劳,吸纳更多农村低收入群体就地就近就业。落实好农机新产品购置与应用补贴。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有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参与乡村绿化项目。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乡村绿化美化,探索以林草生态保护修复为导向的建设模式,对于集中连片开展林草地生态保护修复达到一定规模和预期目标的经营主体,可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依法办理用地审批和供地手续后,利用不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