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子”。
稳妥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坚持在发展中化债、在化债中发展,完善和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优化考核和管控措施,动态调整债务高风险地区名单,支持打开新的投资空间。按照科学分类、精准置换的原则,做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置换工作。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坚决遏制违规举债冲动。加快剥离地方融资平台政府融资功能,推动市场化转型和债务风险化解。
积极防范金融领域风险。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一体推进地方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处置和转型发展,综合采取补充资本金、兼并重组、市场退出等方式分类化解风险。完善中小金融机构功能定位和治理机制,推动实现差异化、内涵式发展。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强化央地监管协同,保持对非法金融活动的高压严打态势。充实存款保险基金、金融稳定保障基金等化险资源。完善应对外部风险冲击预案,有效维护金融安全稳定。
(七)着力抓好“三农”工作,深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千方百计推动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
持续增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能力。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主攻单产和品质提升。巩固大豆扩种成果,挖掘油料扩产潜力。推动棉糖胶等稳产提质。扶持畜牧业、渔业稳定发展,支持发展现代设施农业,全方位开发食物资源。严守耕地红线,严格占补平衡管理。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和现代化灌区建设,推进退化耕地治理。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加快先进适用农机装备研发应用和农业科技成果大面积推广。综合施策推动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启动中央统筹下的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加大对产粮大县支持,保护种粮农民和粮食主产区积极性。各地区都要扛稳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责任,共同把饭碗端得更牢。
毫不松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高监测帮扶效能,持续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加强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分类推进帮扶产业提质增效,加大就业帮扶力度,扩大以工代赈规模。深化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消费帮扶。健全脱贫攻坚国家投入形成资产的长效管理机制。统筹建立农村防止返贫致贫机制和低收入人口、欠发达地区分层分类帮扶制度,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总体评估,完善过渡期后帮扶政策体系。
扎实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扩大整省试点范围。完善承包地经营权流转价格形成机制,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质效。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壮大乡村人才队伍。深化集体林权、农垦、供销社、农业水价等改革。因地制宜推动兴业、强县、富民一体发展,做好“土特产”文章,发展林下经济,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延链增效、联农带农,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加强文明乡风建设,丰富农民文化生活,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持续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